一、
宜昌学校保安的职责和任务 校园保安的主要任务是:在县公安机关校园保安部的指导下,开展警卫、巡逻、、报警监控等保安服务。在指定的服务区内,确保学生、幼儿和工作人员的人身,公共和私人财产并维持学校和幼儿园的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。对于案件、事件和事故,他们可以迅速报警,同时可以进行快速有效的初步处置。
二、校园保安可以采取措施
(一)检查进出幼儿园人员的证件,登记进出的车辆和物品;
(二)幼儿园巡查、检查和报警监控;
(三)对进入幼儿园的人员及其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;
(四)协助幼儿园做好各种防范工作,切实落实幼儿园防火、防盗、防爆、防破坏等防范措施;
(五)及时发现和制止幼儿园内及周边的违法犯罪行为,并将犯罪嫌疑人送交辖区派出所。制止无效的违法犯罪行为,应当立即向校园警察报告并报警,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。
三、禁止校园保安 根据《保安服务管理条例》等相关规定,校园保安严禁下列行为:
(一)限制他人人身自由、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、殴打他人的;
(二)扣押、没收他人的文件和财物;
(三)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;
(四)参与债务追偿,使用暴力或暴力威胁处理纠纷;
(五)删除或者传播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图像数据和报警记录;
(六)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和学校(幼儿园)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的;
(七)其他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行为。